办事指南

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6-23

校财发〔2022〕3号
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、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司函〔2022〕92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,附件1)的要求,现将我校2023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(以下简称“改善项目”)申报、评审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
一、总体工作要求


   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学校要完成2023年改善项目的申报和2021年改善项目的总结工作。

   根据学校要求,改善项目管理单位由教务处、后勤管理处按照功能分类归口管理。教务处负责人才培养项目,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,以高水平本科专业建设为主;后勤管理处负责公共服务,包括学校基本条件建设、信息化建设等。


二、申报工作要求


   根据《通知》要求以及学校工作安排,2023年新申请的改善项目,需登录“北京科技大学全面预算与专项资金管理系统”,校园网访问http://202.204.61.53:8080/login.jsp;外网访问:n.ustb.edu.cn)进行相关信息录入,2019年及以后年度已评审未安排的项目,无需重复申报。

   (一)项目实施单位

   项目实施单位请按照《北京科技大学全面预算与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(2023版)》(以下简称《说明书》,附件3)的步骤,在系统中填报相关文本和表格。申报的具体要求,详见《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》(附件1-1),项目绩效指标编制请参考《2023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指南》(附件2)。

   (二)归口管理部门

   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和后勤管理处请按照《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》(附件1-1)的申报要求,填报《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》(附件1-2)、《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-3)、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》(附件1-4)。

   系统将于7月12日关闭申报功能,请各相关单位按照《说明书》的要求准时上报。


三、评审工作要求


   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,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。积极配合评审机构,按要求及时提供和反馈评审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。评审具体安排,我们将在联系评审事务所后通知教务处和后勤管理处。


四、总结工作要求


   根据项目管理要求,请项目实施单位认真总结2021年项目的管理和成效,并由归口管理部门教务处和后勤管理处汇总各单位实施情况,形成文字材料,文字材料包括:项目管理总体情况、按项目类别分别梳理汇总建设成效、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。

   改善项目申报和评审及总结工作中如有疑问,请咨询:

   财 务 处:刘 明、上官世达,62332279

   教 务 处:耿悦杰、刘仁霖,62332202

   后勤管理处:王朋飞,62332625


附件:

   1.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、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司函〔2022〕92号)

   1-1.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

   1-2.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表

   1-3.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

   1-4.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

   1-5.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

   1-6.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

   2.2023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指南

   3.北京科技大学全面预算与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(2023版)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财务处 教务处 后勤管理处

2022年6月23日